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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道睦:对于停车设施新政的几点认识

發布時間:2021-07-21 浏覽量: < 返回 >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摘自 徐道睦 2021年第3期《城市停车》文章

2021年6月23日中国停车网官微发布的热点征集“国办函〔2021〕46号文件为停车行业带来哪些发展机遇?”收到业内人士的热烈反响,多位业内专家发表观点、给出应对建议。本次发布的是热点专家畅谈(1)——全国道路停车行业联盟轮值主席徐道睦。本次热点征集的全部观点将刊登于2021年第3期《城市停车》,敬请期待。



此次国办函〔2021〕46号文件是继2015年以来第二个由国家出台的针对停车行业的政策文件,这对整个行业来讲都是喜闻乐见的。从我的角度出发,有四点是我比较关注且让我感到振奋的。


地方立法权问题


目前,我国汽车保有量居于世界前列,但停车产业相关的立法却并不完善,导致各个地方在管理上矛盾频发。国内停车产业发展差异较大,在东西部地区和南北方发展很不均衡,此次把立法权下放到地方,可以因地制宜,填补法律空缺,规范停车治理体系。


产权制度


产权制度涉及到路外停车,这也是停车产业中很重要的一部分。很多停车场都没有独立的产权,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就会面临很大风险。如果政府政策有变,要收回经营权,企业就要承受很大损失,所以产权立法非常重要。


停车收费市场化

2015年七部委出台的文件中提到提车产业化,实际上停车产业化就必须要商业化。商业化就是要放开价格,做到市场化指导。目前国内还有很多地方停车收费价格是没有放开的,此次文件出台之后,就可以让这些城市的停车收费市场化,这对整个停车产业都有非常大的帮助。


金融创新


此次出台文件中提出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,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以及国家发改委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试点工作的通知》中将停车场列为试点项目,停车场可以上市融资,这些政策都会对停车产业带来较大影响。企业有了充足的资金流,就可以投资其他停车场,产生新的收益,但前期实施可能还是以国有停车场为主。

希望上述几点政策都能很好地落地实施,那将给整个中国的停车产业带来很大帮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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